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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复试线和调剂要求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含非全日制)

专业代码

专业

第一单元
(政治/管理综合)
单科线

第二单元(英语)单科线

第三单元(业务1)单科线

第四单元(业务2)单科线

总分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学硕)

34

34

51

51

267

0802Z1

海洋与船港机械装备技术(学硕)

085201

机械工程(专硕)

34

34

51

51

280

085236

工业工程(专硕)

通信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硕)

34

34

51

51

310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硕)

34

34

51

51

278

自动化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硕)

34

40

60

51

296

0811Z1

新能源电力及其控制(学硕)

085210

控制工程(专硕)

34

40

60

51

276

计算机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硕)
01(全日制)计算机系统结构
02(全日制)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3(全日制)计算机应用技术
H1(全日制)计算机系统结构(中日合作)
H2(
全日制)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中日合作)
H3(
全日制)计算机应用技术(中日合作)

34

34

51

51

290

083500

软件工程(学硕)

0812Z1

物联网技术(学硕)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硕)

34

34

51

51

280

085212

软件工程(专硕)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学硕)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线执行

027000

统计学(学硕)

025600

资产评估(专硕)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线执行

025200

应用统计(专硕)

44

44

66

66

345

会计学院

120201

会计学(学硕)

44

44

66

66

357

1202Z1

审计学(学硕)

125300

会计(专硕)

84

42

190

我校其他招生专业均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线执行

  注:单科和总分均须上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做好参加复试准备(不再逐一发送复试通知,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请随后见研究生院网站)。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考生及时做好调剂准备。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

  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

类型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学术型

经济学

198

34

56

学术型

法学

189

32

53

学术型

文学

207

45

73

学术型

理学

168

28

47

学术型

工学

156

24

41

学术型

管理学

198

34

56

专硕型

应用统计

198

34

56

专硕型

资产评估

198

34

56

专硕型

工程

156

24

41

专硕型

工商管理

99

32

74

专硕型

会计

99

32

74

  三、复试安排

  2018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3月26日-3月30日(个别学院会提前或延后)进行,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学院复试安排表为准(网址http://grs.hdu.edu.cn/2018/0320/c1721a60649/page.htm)。

  各学院将按照已公布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含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或补充说明)”(网址http://grs.hdu.edu.cn/2018/0320/c1721a60648/page.htm)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四、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请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查询(网址http://grs.hdu.edu.cn/2017/0912/c1722a51488/page.htm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总分和单科分数均须达到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或低于调入专业要求的,复试必须通过加试方式进行考核。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调入专业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满足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我校调剂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二)调剂生挑选原则

  需要调剂生学院须严格依照2018年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学校与专业、本科毕业学校与专业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3月23日开通后,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调剂缺额信息,开展调剂工作。

  2.请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需要调剂生学院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领导下,依照调剂基本条件和调剂生挑选原则,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规定时间(一般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调剂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到我校志愿,进行调剂申请,原则上分批挑选,调满为止。

  6.提醒考生:在调剂、复试、录取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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