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全面衡量、分类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领导、严格监管、政策透明、程序规范,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要充分认识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同时成立督查组,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设举报箱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
2.院(部)相应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3.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按教育部要求统一使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同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开辟专栏,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公示复试录取结果(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院(部)按本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详见附件2),根据学科实际完善分类复试录取方案,制定公正、科学、有效的多元化考查选拔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各院(部)在单位网页设专栏公布,同时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严格按公布办法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4.加强制度建设和教育管理。院(部)认真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复试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应全程回避;专门召开培训会,对全体复试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掌握上级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和纪律、本单位实施办法、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
5.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
三、严格复试程序和工作要求
1.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由院(部)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自行确定(不低于全国硕士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在成绩要求之外,院(部)可根据专业特点和选拔培养需要提出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有歧视性规定。
3.加强招生指标管理。
(1)编制招生简章时,学校已根据学科领域、导师、往年招生情况,分类汇总下达限额,此次不再调整。学院(部)招生指标向各专业分配时应依据《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上线人数少于拟招生人数的可以适当调整指标(专业学位指标不得向学术型调整)。单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指标单列。
(2)上线生源多的专业要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左右。如确有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4.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学历学籍信息以教育部权威机构的认证为准,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录取。
5.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复试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人。要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由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复试考核
1.加强综合素质考核。根据学科特点,以专业知识为基础,重点考查考生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综合素质,充分体现复试在高层次创新人才选拔中的导向作用。
2.充分发挥院(部)各复试小组的主体作用,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保证选拔质量。
3.加强对考生品德修养的考核,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审核甄别,严肃查处违纪作弊行为;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五、积极协助调剂工作
1.调剂除需符合教育部和山东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要求外,还应按我校及院(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
2.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调剂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内容繁杂,院(部)要及时将调剂信息与研招办沟通。
3.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4.加强对考生的关心和帮助,积极引导未能复试或录取的一志愿上线考生校内或校际调剂。
六、从严掌握破格复试
对生源不足且调剂有困难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破格复试线下考生以解决生源不足问题,破格复试线下考生必须确保生源质量。
(一)破格复试考生仅限于生源不足、调剂有困难的学科、专业,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允许破格复试线下考生。
(二)破格复试考生限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及科技创新等方面确实具有突出表现或特殊才能的考生。
(三)破格复试仅限于总分或一门单科,不能同时破单科和总分两项,单科仅限于教育部命题的统考科目。
(四)破格复试仅限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
七、落实录取工作有关事项
1.院(部)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要加强领导和监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复试成绩,结合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等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及候补名单后公示。
2.院(部)应及时公布复试有关结果,并答复考生质询。
3.院(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调阅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与定向就业生签订协议,手续完备方能录取。
4.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审批各学院(部)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公示结果。
5.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附件: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名单、监督举报和联系电话
2.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
3.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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