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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工业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流程及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其中任何流程未完成,报名均无效,所缴报名费不退。
  (一)网上报名:
  6月20日—7月10日,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请务必及时、准确填报信息,通过信息平台采集的有关信息将作为今后教育评估、论文抽检、质量监督等工作以及考生录取、学位授予和学位认证的依据。
  (二)现场确认:
  7月12日—7月15日,照片审核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自查: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工作单位及学校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及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工程硕士学位代码为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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