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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破格复试的基本条件
  1.申请破格复试限第一志愿报考湖北工业大学的考生。
  2.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上线考生数量大于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3.破格复试不超过5分。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150分制的专业课成绩达到130分以上的,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外语或政治成绩可破格10分以内。
  4.只能单破,不能双破。只能破格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不破专业课。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系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三、破格申报审批程序
  1.拟破格考生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复试工作。
  2.复试合格后,考生填破格申报表,一人一表,表上要说明考生基本情况、破格理由,要求有两名副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专家签名。
  3.收齐破格申报表后,研究生院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领导和学校纪检负责同志分别签名。
  4.学校出具正式破格书面报告后连同破格申报表一并报省招办审批。
  四、信息公开要求
  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将对破格复试条件、程序、复试名单及破格考生的相关情况说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五、复议及监督
  1.校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
  2.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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