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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说明

(一)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2600 余人(其中全日制 2000 余人,非全日制 600 余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20 余人),具体 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5 年招生 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方向)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上线生源和 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 定。
(二)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学制:3 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学制:3 年。
(四)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均实行合同 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考生之间签订定向协议书,在 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定 向生录取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系统中录取类别填写为“定向 ”, 其工作单位信息相应填入系统。
(五)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 行。

二、报考学历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 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 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 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公共管理(专 业代码:1252)、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教育管理(专业 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 (2)、 (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 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教育管理(专 业代码:045101)的考生,须有三年以上职业学校或普通中小学工作 经历 (提供相关工作单位证明) 。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 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 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 考生,应在报名前与我校联系,按照我校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初 审通过后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 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 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 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 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 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名时间和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和湖北省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四、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 理规定》中安排的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

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 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 近逗留或交谈。
(四)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 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 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 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于录取年度的 3-4 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一般情况下,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含 实验、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及综合面试等方面,同等学力考生还 需加试。

五、录取

(一)根据复试办法,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 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 复试成绩占 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60%+(复试总分÷ 复试满分)× 100×40%
(二)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 (网 址 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
址:https://yjs.hbu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 无效。

六、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 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 在职研究生。
2.奖助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 0.6 万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 2 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
1 万元/人/年(20%)、0.6 万元/人/年(20%)、0.3 万元/人/年(30%)。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 助学金管理办法》。
(4)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资助、学科竞赛奖励、研究生“三 助 ”等奖励和资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研修 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 ”岗位管理 办法》、《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

(5)相关学院还设有“拓荒者”“安琪酵母”“新华扬”“雁临” 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 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1000 元--5000 元/人/年。
(6)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助学金详见相应管理办法。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 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其他事项

(一)参考书可自行购买,或与招生学院联系。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 习资料。
(三)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
(四)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 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报考前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学位授予条例等相 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0500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 28 号 邮政编码: 430068

办公地址:行政楼 B 座 101 室
联系电话: 027-59752000
单位网址: https://yjs.hbut.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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