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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复试安排


  五、成绩核算
  在学生的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总成绩×0.4。
  复试结束后,校研究生工作处征求学生报考意向,结合考生总评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根据导师意向录取学生名单,完成双向选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日公布复试方案,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2、4月8日-9日复试。
  3、4月中旬在湖北医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录取结果。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金体系
  学生学费标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等奖助金的发放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基础医学专业的学生除了每年享受与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外,还有条件享受其它各类奖助金;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按复试总成绩确定获得第一年学业奖学金的人数,第二年之后按学校有关文件实行学业奖学金评审。
  八、复试的监督和申述渠道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文件精神,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监督与复议制度,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并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举报和申诉,对举报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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