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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金融学院金融硕士考研复试办法


       二、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教育部下达的2014年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为我校复试分数线。即总分不低于33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68分。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复试工作由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部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2.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制定复试的评分标准。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在5人以上,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每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选派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4.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巡视组成员由校纪委、监察和研究生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程序进行巡视和监察。
       四、复试名单确定
       1.复试名单结合我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情况拟定,报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
       2.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符合金融硕士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七类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的考生不得调入金融硕士专业。调剂工作程序如下:
       (1)拟调剂考生(3月25日至4月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
       (2)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名单后由研究生部通知参加复试,同时被通知参加复试的调剂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4)被拟录取的调剂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待录取,考生可根据我校的调剂材料函向原报考单位申请调阅初试试卷。
       (5)我校审查调剂生的材料,最终确定是否拟录取。
       五、复试程序及内容
       1.资格验证
       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查验复试通知、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历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特别注意:
       (1)对于非应届考生,须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进行书面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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