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海南研招网 > 海南大学 > 推荐免试

2012年海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考研实施办法


  四、申请与接收办法
  1、请于2011年9月28日前(以寄达地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寄达海南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封面注明"免试生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在复试期间将安排体检。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被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本科生源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及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5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奖励政策
  1、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的院校、"985"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资助2000元。
  2、凡已被我校录取的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律享受公费生待遇(专业学位除外)。
  六、注意事项
  1、未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校研究生处网页(网址:http://www.hainu.edu.cn/zy_yjs/)公布有关信息,敬请关注。
  七、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70228
  联系电话:*************,信封上注明推免生材料。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