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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850名,其中将拟接收推免生(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约27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总计划并结合我校学科情况安排为准。
  我校各专业(045101教育管理、120203旅游管理、045203竞赛组织除外,具体见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均接收推免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证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根据我校培养目标考生还应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按教育部文件精神,非国民教育序列考生学历(如党校文凭等)不予承认。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的考生(教育管理、旅游管理、竞赛组织专业除外),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应届生不能报考教育管理、旅游管理、竞赛组织专业)。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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