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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致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公开信


  为了今年及以后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公平、公正地开展,特发表以下严正声明,提醒广大考生不要轻信谎言,以免上当受骗。
  1.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的各个环节。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遵照国家的法规和政策,在整个过程中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宣传及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也从未在招生过程中向考生收取与考试无关的任何费用。若在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的过程中有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以换取历年考试试卷、复试资格、录取名额等借口向您索取钱物的情况,热忱欢迎您向我们举报,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研招办),************(监察室)。
  (2)来信举报:邮政编码:550025
  来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或监察室)
  (3)来访举报:
  贵州民族大学监察室(校办公楼五楼)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研究生楼二楼)
  3.对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冒充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单位、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对举报人情况将严格保密。
  4.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gznc.edu.cn/)查询,或垂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邮箱:gzmu_yz@163.com。也可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咨询。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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