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地处广西南宁市西郊美丽的相思湖畔,创办于1952年,是一所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大学。199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1年教育部确定我校为国家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学校和海外汉语教师来华培训资助项目执行学校。2003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国家民委与自治区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是广西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的两所大学之一。经过多年办学实践,学校已在多个学科、专业的教学和科研方面形成了明显的特色和优势。
为了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政治、经济、文化等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经自治区教育厅桂教研[2006]2号文批准,我校面向全区招收地方性计划在职研究生班。现就今年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班性质
本班属于广西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自治区教育厅承认获证者的研究生班学历。符合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班毕业生,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
伦理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专门史、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美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应用化学、科学技术史、行政管理学、社会保障、图书馆学、档案学等共40个专业。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3、国民教育本科毕业,且工龄满3年以上,并原则上要求具有学士学位。
四、报名
1、报名时间:面报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至7月15日
2、报名地点: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3、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2004年验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证号:05010800-4)的标准执行,每人120元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须交验报名者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报名者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2)已填妥的《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班报名表》;
(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注:7月30日前还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报名者,请直接向我校研究生工作处查询。为了便于及时与报名者联系,请务必将您本人接收通知书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号码写清楚。
五、录取
通过资格审查进行录取,按照考生报名的先后顺序,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教育厅批准后,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制
学制为2年。如果因统考科目达不到要求而无法按时毕业者,可延长至5年。如果5年后仍不能毕业者,将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七、培养方式
研究生班教育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并轨,教学要求与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同。培养方式采取在职学习与集中授课相结合(集中授课的具体时间入学时通知),授课时数和要求与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同,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要求学员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八、毕业
(一)学员要获得毕业证书,必须达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专业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其中,每个专业至少有2门专业课由学校研究生工作处负责组织考试,学员要全部回学校参加考试;
2、非英语专业的外语和外语专业的第二外语,必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课程全国统考并达到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要求(达到全国规定的要求,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硕士学位,下同);
3、必须参加本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并达到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要求,如某专业国家尚未设立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教育厅参照全国的要求组织本专业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二)学员要获得硕士学位的要求:
达到同等学力水平、符合规定条件的学员,通过资格审查,可申请硕士学位。
九、学费
学费每生每年6500元,在校期间的其他费用由选送单位或个人负责。
十、联系方式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工作处何老师(0771)3262606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5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