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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奖励资助:我校资助学生的主要措施有:⑴专业奖学金: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专业的学生,每人每年平均700元。体育专业学生、预科生、直升入本科专业的民族预科生,每人每年平均500元;⑵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生人数10%比例评定,获奖学生奖金最高1000元。⑶助困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4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1500元)、自治区政府奖学金(一等2500元、二等1500元)、广州助学金(1000元)、广西风采助学金(针对当年入学新生,每人1000元)、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蔡志昇黄桂兰爱国教育基金、香港房角石助学金、松下电器育英基金奖学金、明天女大学生奖学金、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助学金(每年5000元)、香港信善助学金等,获得此类奖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每年平均有2000多人;⑷国家助学贷款:我校与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合作协议》,由中国银行对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获得贷款的学生人数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20%。贷款金额原则上民族类专业、体育教育专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45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由财政负担,毕业以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负担。学生可以在毕业后偿还贷款本息。学生的贷款申请由银行审批;⑸勤工助学:学校每年提供13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通过劳动每月可领取补助150-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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