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0年,我校共有硕士学位授予点3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分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
2010年,我校共有硕士学位授予点3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分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除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领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学习年限:学术型研究生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2年。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1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请考生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密码泄漏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三)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长期有效的通信地址和邮编。因通信地址不详等所造成的信件延误丢失,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日期: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1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1日8:30至14:30)。具体考试科目安排见准考证。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考试地点 :由考点统一安排。
(三)初试科目:
1月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9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0日上午 基础课
1月10日下午 专业基础课
我校2010年各专业考试科目以《2010年广西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八)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九)同等学力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六、录取类别
(一)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
1.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学院,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近两年我校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费生录取比例在75%以上)。
2.定向: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由国家或定向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不调取考生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考生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学院,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5.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与用人单位、我校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合同。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七、学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
八、收费标准
(一)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自费生录取的考生须缴纳培养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
(三)住宿费:按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收取。
九、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广西师范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关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及说明,凡因未经阅读而导致的差错,我校概不负责。
(三)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硕士学位。
十、联系方式
(一)网址:http:// www2.gxtc.edu.cn/yjsc
(二)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邮政编码:530001
(三)联系电话:************
(四)电子信箱:gxtcyzb@gxtc.edu.cn
十一、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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