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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录取类别
  (一)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我校为公费主导型学校,被录取考生大部分为公费生。)
  1.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大学,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近两年我校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费生录取比例在80%以上)。
  2.定向: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不调取考生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考生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5.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类别只能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本人单位或考生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合同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七、收费标准
  (一)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生免收学费。
  (二)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录取前还须缴纳培养费,收费标准为:
  1.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每生每年10000.00元;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收费标准待定)
  2.其他专业每生每年7000.00元。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收费标准为:
  1.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另行规定;
  2.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MTA)每生每年9000元;
  3.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
  4.其他专业学位每生每年7000元。

  八、学制:
  (一)所有学术型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二)专业学位除工程硕士(通信工程085208)学制为三年外,其余专业均为两年。

  九、奖学金

  (一)为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我校改革奖学金的发放机制,国家非定向生(公费生)的普通奖学金以优秀奖学金的方式发放。
  (二)奖学金的评选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能力确定,每学年结束时评定一次,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无论公费或自费生均可参加评定,优秀奖学金覆盖率在80%以上。
  3.奖学金标准:特等奖学金 5000元/年、甲等奖学金 3000元/年、乙等奖学金 2000元/年、另外本校还有真龙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的奖学金。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经导师推荐、学科评议,由学院根据等级名额确定人选。
  4.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并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5.我校已开通研究生的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将为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十、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十一、联系方式:
  (一)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二)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政编码:541004
  (三)联系电话:************;************
  (四)电子信箱:yjsbgxnueducn

  十二、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5日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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