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知
一、保留入学资格的说明被拟录取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需保留入学资格,需在4月25日前由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gra.guet.edu.cn/YJS
四、户口迁移
新生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转来我校(也可选择不转)。新生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和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须有身份证编号,并加盖公安局派出所公章,户口迁移单位名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户口迁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
新生户口只能在当年办理迁移手续,以后不予补办。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我校保卫处联系,联系电话:************,2290110。
五、其它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上旬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达,请考生们注意接收。桂林市区的考生请自行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2教406室领取。
2、被我校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拟录取考生),若因落实工作等个人原因,而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请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或研招办老师,否则这种不诚信行为我校将发公函告知考生工作或学习单位,造成其不能学习或工作等不良后果自负,并要求其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通讯方式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41004
联系人:廖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
附:关于研究生培养类别的区分:
从2014年起,研究生培养类别分非定向培养、定向培养2种。
①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②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可不调个人档案到招生单位,由定向就业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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