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与招生专业201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0名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另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一、招生规模与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0名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另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名。
招生专业详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一览表》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招生专业简介》。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还需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且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还需符合以下规定: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条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条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条中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会计硕士、翻译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第(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二)现场确认阶段:(考生必须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或相应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我校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9-11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请仔细浏览报考公告,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网报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2.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审验《退出现役证》。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无论是否通过报名网站的学历学籍校验,都请提前准备好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留学认证报告,我校将在复试阶段查验!
5.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与复试、调剂、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具体事宜密切相关,请认真填写,并在2016年9月前保持有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编号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可于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复试时将进一步审核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或学生证(应届考生)的等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时间:复试前安排,具体请届时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体检医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公共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校命题。
2.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复试时,需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请咨询各学院。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我校原则上以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将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初试、复试科目及各学院联系人方式请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旬上网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上旬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届时公布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1.会计硕士和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生·年,学制2年;
2.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生·年,法律硕士(法学)学制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3年;
3.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24000元/生·年,学制2年;
4.除上述各专业外,其它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学制3年。
注:学制是指我校各专业标准学习年数,如学习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延迟毕业,但学习年限最短不低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
(二)奖助学金:
我校将按照国家最新规定,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生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政策请见我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九、招生考试咨询
1.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相关信息,请考生们密切关注。
2.研招办工作地点:我校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2406房间。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541004
电话:0773-2291377传真:0773-2192062
网址:http://gra.guet.edu.cn
联系人:廖老师马老师
十、本简章中内容若与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不相一致,以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十一、本简章中内容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实习编辑:杨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