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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甘肃中医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对推免生工作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可以直接向所在系、研究生处、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二)各系上报的推免生申请表中单位意见栏内必须注明“向外推荐”或“推荐本校”,推荐本校的须写明学科专业。
  (三)各系要确保推免生质量,严防弄虚作假。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涉及到的工作人员,按照学院规定严肃处理,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向外校和科研院所推荐的学生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接收单位的有关规定,学院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交流。
  (五)向外校和科研院所推荐的推免生,可自行联系培养单位,并于规定日期将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公函报研究生处。各系也应积极向其它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相关专业推荐已获资格的我院推免生,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研究生处。
  (六)取得接收单位接收函的推免生,持接收函先到我院研究生处领取推荐免试的校验码,然后参加本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七)凡已取得接收单位(含我院和外单位)接收函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未经同意,不得办理出国手续。
  (八)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接收单位接收函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但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九)2011年教育部下达我院的推免生计划分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类,选拔条件及录取后的待遇相同。
  (十)院内和校外推免生复试工作均由各系(部)组织,10月18日前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处,复试合格方可接收,并由研究生处统一出具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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