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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2008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联合办学招生简章

现将2008年甘肃政法学院与烟台大学联合举办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硕士学位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条件

2005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均可报考。

.考试科目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烟台大学单独在我校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在兰州参加全国联考。

.联考考试大纲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2、《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本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班由烟台大学和甘肃政法学院联合举办。本专业录取分数线不高于甘肃省同类专业学位录取分数线。凡本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烟台大学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照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根据学员情况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一般每学期为40天左右),上课地点设在甘肃政法学院。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颁发证书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由烟台大学授予法律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学员可自愿选择在甘肃政法学院或烟台大学参加论文答辩。

.    费:9000/人·年

.报名时间:2008年6月6日起

.报名地点: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办公室

.联系方式:

  1、甘肃政法学院学位办公室 ************  联系人:老师  老师  老师

  2、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蒋    联系电话:************

有关信息请咨询:

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办公室  刘主任  联系电话:************

 

                                                            二○○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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