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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肃政法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2.调剂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
       四、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所有复试考生请登录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招生工作专栏常用下载中下载并填写《政治审查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
       往届生: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考生核查时需向研招办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没有通过校验,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历的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申请)或认证报告(就读学校办理)。
       应届生:主要审查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本科阶段学习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考生核查时需向研招办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显示学籍不是唯一匹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申请)。
       国外学历考生: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考生核查时需向研招办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
       享受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除提供往届生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复试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日期报到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我校录取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未参加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学校成立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全程监督检查招生复试各环节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4.学校也将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投诉电话:************;0931—7602851),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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