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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体育学院全日制硕士考研复试办法


       (二)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国际或国内体育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对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照顾。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体检或思想道德品质等不符合录取要求,一律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成绩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八、调剂
       今年我院学术型各专业方向间原则上不允许调剂,因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达到复试基本要求者不足招生计划数,故接受报考本单位学术型考生和报考外单位考生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考生拟调剂到专业学位者请到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文件"中下载"1.3.1《考生诚信承诺书、学术型调入专业学位申请表》",考生亲笔签名后于4月6日前传真或邮寄到研究生部;报考外单位考生申请调入我院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请于4月7日-16日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并到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文件"下载填写"1.3.7《调剂申请表》",亲笔签名后务必于4月16日前邮寄到研究生部。
       今年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健美操、网球、体育舞蹈、乒乓球、排球等方向、体育新闻传播学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等达到复试基本要求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较大,建议这些专业方向考生考虑调剂到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报考外单位调入我院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试卷等材料必须于2014年4月25日前寄交到我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九、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示。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间是4月30日前,投诉、申诉电话:(020)87553731、38024322、38026838(联系人:沈彩群)。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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