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广东研招网 > 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 招生信息

广州能源所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二)初审

  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我所将通知其到广州能源所参加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初定:9月底或10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和体检

  1.我所将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以面试为主。

  2.考核之前我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将确认考生身份,并审核申请人的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查验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六级证书原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以及其他资料。请前来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带齐各项证件材料。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5.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在我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7.面试考核过程由专人负责记录,当场确定考核成绩并写出评语和结论,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考核结果报所招生领导小组。

  (四)录取

  1.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及时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

  3.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调政审考核材料的时间与统考生一致,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第六条 对提出申请但未被接收的考生,我所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第七条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请所有申请者严格按照该通知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推荐免试生申请工作。

  附件:推荐免试申请表
 
  相关文章:广州能源所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