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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三年(在职博士生可适当延长1至2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者(含专业硕士学位);应届硕士(不含专业硕士学位生)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有材料(8门相关专业主干课程成绩)证明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成绩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优秀)、有意提前攻博的我校二年级硕士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报名时间、地点

  我校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为一次,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5日至2006年1月15日。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外地考生可函报)邮编:510090

  五、报名手续

  查阅我校200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下载《广东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可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外地考生可以函报,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00元。

  六、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06年3月25-26日,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

  七、考试方法及科目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2、考试科目: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业务课两门,共计三门。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复试前加试二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其他

  考生报考所需的一切费用(报名费、体验费、食宿费以及旅差费等),由考生自理。

  我校将在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网页上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经常上网了解相关信息。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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