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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定向与非定向硕士生录取标准相同。(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1.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考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收费标准

学生类别

录取类别

收费标准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

7000/

定向

8000/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电气工程、工业设计工程(不含定向生)

12000/

翻译硕士

15000/

工商管理(MBA

25000/

会计(MPAcc

按全日制培养,20000/年,三年合计60000元;

按非全日制培养,25000/年,三年合计75000元。

工程管理(MEM

20000/

其它专业非定向

10000/

其它专业定向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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