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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海洋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注:
  1、每个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报名考试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收取,即每人每科80元。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身份确认、缴费及签字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考无效。
  2、考生不能进行跨省、跨类别、跨领域录取
  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也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请考生报名时一定要慎重选择。
  四、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者须自查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在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时进行(12月下旬,具体时间待GCT分数线公布以后由我校研究生处再另行通知),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审查材料包括:
  1、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陆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分别在电子照片上和意见栏盖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考生本人填好的《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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