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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计算公式如下:
  各门学位课程总成绩÷所选学位课程门数×45%
  (四)科研:此项原则上满分为20分,但不封顶,著作及论文多者可酌情加分。
  ⒈国外正式学术期刊论文每篇计10分,国家核心期刊论文每篇计8分,国家级期刊论文每篇加6分,省级期刊论文每篇加4分,地方级期刊论文每篇计2分,内部期刊每篇计1分;
  ⒉论文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如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本人导师。以正式发表为准,截止日期为评选当日。
  ⒊参编教材、学术专著,如为教育部或卫生部规划教材主编计10分,副主编计8分,编委计6分;如为一般学术专著主编计8分,副主编计6分,编委计4分;
  ⒋主持课题研究工作,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分别加14、12、10、8分;参与课题研究工作,排二至五名者均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分别加10、8、6、4分,排在第六名及以后者均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分别加8、6、4、2分;
  ⒌获科研成果奖排名第一,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分别加20、18、16、14分;排二至五名者均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分别加16、14、12、10分,排在第六名及以后者均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分别加14、12、10、8分。?五、评选程序
  自我评定、班级评定、研究生处审议、分管校长审批。
  (一)自我评定:研究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医学院2008级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综合测评表》及《广东医学院2011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不填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班级评定:以班级为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综合评议,选出候选名单报研究生处审议;
  (三)研究生处审议:研究生处全体工作人员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拟定获奖名单,并在全体研究生中进行公示;(四)分管校长审批。?六、联系方式:
  评选工作以班为单位进行,请各班同学在6月20号00:00前将《综合测评表》交到各班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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