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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复旦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空白申请表和推荐信(统一用A4纸),填妥后连同其他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电话:************、65642673)。
  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26日(以寄(送)达日期为准)。其中,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上海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先进材料实验室、生物医学研究院9个院系,除了与我校其他院系同步(同时)开展推免生招生工作外,还将于9月上旬对特别优秀的申请者开展一次提前复试、录取工作。欲获得上述院系提前录取机会的同学,请将申请材料于2008年7月15日前寄(送)达我校。
  2.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08年10月中旬组织复试。经复试我校拟同意接收者,将寄发《复旦大学2009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3.我校拟接收并取得所在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必须按照2009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09年6月中旬由院系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2.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我校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3.接收推免生的院系和学科专业请登陆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考《复旦大学2008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接收人数由院系视申请生源情况在本院系2009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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