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上海研招网 > 复旦大学 > 招生简章

2015年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和类型
  本年度拟招收硕士生37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含2年)以上(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日,下同)、通过八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的考试(需提供成绩单)、经审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读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中第1、2、4、5项条件外,还应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3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