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14年招收攻读硕士简章(大陆地区)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大陆地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大陆地区)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拟安排29个学术学位硕士专业(涵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学科)和20个专业学位领域(涵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药学专业学位)预计招收37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计划招收164名,专业学位型计划招生206名。
招生专业名称、考试科目、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和学科实际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业务要求:
①需获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大于等于426分;
②毕业后须有继续参加本科层次的学习经历,复试时须出示至少4门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部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fjtcm.edu.cn,下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⑴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⑵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⑶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4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⑷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办。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7.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
8.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需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⑵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⑶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中医综合、西医综合科目为全国统考,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各地书店有售。护理综合、药学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初试成绩预计于2014年3月上旬公布。
六.复试:
(一)教育部约在2014年3月下旬确定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公布。
(二)复试拟安排在2014年4月,复试具体时间、办法及程序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各专业复试办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详见我校专业目录要求),每门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七、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的其它院校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调剂复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即可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具体要求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网页通知)。
八、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拟在2014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对拟录取名单审核合格后,拟于6月下旬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在复试阶段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学校审批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入学注册
2014年9月,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制和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实行全日制脱产培养模式。
2014年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硕士生学费标准将在福建省物价部门确定后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
十三、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将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符合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相应待遇,具体发放标准及办法,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确定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
十四、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五、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部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本招生简章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3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50122。
联系电话:(0591)22861321,传真:(0591)22861067。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fj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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