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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05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5]36号文件精神,2005年我校开始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学科领域、专业和招生计划

  1.公共管理理论与实务;2.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管理;3.教育管理;4.公共经济管理。本年招生计划80人,每个领域20人。

  报考者在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时,在该表右上角注明报考领域、专业;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报考报考领域、专业。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三、报名方法: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现场拍照与信息确认。

  1.资格审查

  (1)资格自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符合报考条件,则可参加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填写、寄送有关报考材料;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并且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互联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或http//www.fjnu.edu.cn/yjsc)《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并如实、完整填写《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不得打印)一式3份(其中1份自己留存),分别贴上同底一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一张,照片须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并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方为有效。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考生务必于2005年7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须用B5纸张统一装订)邮寄至我校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如果所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将被视为手续不全,不得参加入学考试。

  ①填写完整、有效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该表用A4纸张);

  ②工作证复印件1份;

  ③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④身份证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通讯处: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65382)。

  2.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省考生应于7月中、下旬通过互联网登陆网址http//www.fjnu.edu.cn/yjsc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可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请报考者牢记网上报名编号(现场拍照时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考生可登陆所在省学位办指定的网址填写、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拍照与信息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的本省考生于2005年7月28-31日由本人携带报名费320元和身份证到我校吕振万楼二层会议室(三县洲大桥头旁)现场拍照、缴交报名费与信息确认,办理报名手续(不能代报或函报);外省报考者可到所在省学位办指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拍照、缴交报名费与信息确认,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05年10月22-23日。2.地点:见准考证(详细地址可在考前2天上网查询)。

  五、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阶段性集中授课,具体学习方式按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学习年限为2-4年。

  六、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4门全国联考。

  2、参考书目:

招生领域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所有领域  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以上用书可到我校研究生处购买,不邮购。 
所有领域  英 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5元/本,可到我校研究生处购买,不邮购。 

  七、其它

  1.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代码:490100.

  2.考生被录取后,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3.培养经费30000元(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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