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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农林大学推荐研究生通知

   一、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德育测评分数(平均分)低于80分的学生不得推荐;
  3.外语成绩良好,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在校学习期间本科课程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无补考或重修;
  4.学习成绩优良,以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为准,按排名顺序推荐,排名不得低于前30%(生物学基地班不得低于50%);
  5.入学体检合格。
  6.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推荐免试条件由校团委另行公布。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应于9月25日前完成拟推荐免试生的资格初审及复试工作,并上报本单位拟推荐免试生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同时在本学院内张榜公示。各学院上报推荐免试生名单时要附带其三年各门功课学习成绩单和综合测评成绩明细表。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可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推荐免试生工作实施细则,但推荐条件不得低于本通知的规定或与本通知原则有悖。有制定实施细则的学院须于9月25日前一并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2.推荐工作必须按有关通知要求进行,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并复试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填写“福建农林大学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推荐办法要公开,推荐免试生名单应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张榜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4.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为推荐免试主要衡量标准,按同专业排名顺序推荐,对排名前列未推荐的要附说明理由。
  5.推荐免试学生要考虑各学科专业的均衡。
  6.推荐免试生(含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应在硕士生报名时间内报名(含网报和现场报名,报名序列号由研招办在确定推免生资格后提供),逾期视为放弃推荐免试生资格。各学院必须明确告知推荐免试生,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推荐就业及参加选调生的选拔等,并应签定相关的承诺书。
  7.各学院可积极联系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我校允许应届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外校推免生,接收外校推免生不占我校的推免生指标。
  (2)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必须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经接收学院复试合格、研究生处审核、省教考院批准方能接收。
  (3)外校推荐免试到我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可享受奖励:“985工程”院校推免生奖励20000元;“211工程”院校推免生奖励10000元;其他院校推免生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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