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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农林大学艺术学院、园林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确保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按需招生、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麻痹侥幸心理,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进一步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3.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交校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1.我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学院再自行划定高于国家线的分数线。

  2.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合并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在5月13日12:00前将材料分别扫描为PDF格式,并按以下序号分别设置文件名(模版见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ysylyjs@163.com(此邮箱不接受咨询)。如因疫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出具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拟录取前提交正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拟录取。

  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1,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7.考生需提交近三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研究生复试体检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裸眼、矫正均可)、辨色力、五官科、血压、内科、外科、谷丙转氨酶(ALT)、胸部DR。

  (三)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

  对于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学院根据2020年招生计划数,按照1:1.2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若遇同分者,则一并获得复试资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我院2020年复试分数线划定如下:风景园林学复试分数线为310分;风景园林(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为336分;风景园林(非全日制)、设计学、艺术设计(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

  (四)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5月15日:风景园林考生复试(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5月16日:风景园林学、设计学、艺术设计考生复试。

  如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有调整,学院将在网站上通告。

  调剂生复试于5月20日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知识(40分)和英语听说能力(10分)。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50分)。

  (3)身体素质考核: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三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

  植物方向考试科目:园林树木栽培学、植物造景;

  规划设计方向考试科目:园林工程、植物造景;

  3.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

  4.按各批次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名额清。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0.6+复试成绩×0.4。

  (六)复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复试形式为远程复试。每位考生

  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在复试前必须详细阅读《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链接: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2.注意事项

  (1)复试过程要签署诚信考试承诺。考生开始复试前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本次复试实行“一平台,三随机”工作机制。即统一考试平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审核过程采用“二识别,四比对”原则。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七)调剂生复试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5月20日左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不超过48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调剂生的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要求。

  2.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招生学院(单位)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3.学院在调剂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院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八)其他专项计划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线(A类)划定。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A类)划定。

  3.当专项计划上线数大于计划数时,先由学院进行专业能力复试,复试合格后,再由学校统一复试,最后根据专项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0.6+复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0.4。学院需及时将专项计划情况及时上报给学校,由学校统一公示录取信息。

  四、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排名)。

  2.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分成绩高分者优先;若总成绩相同,且初试总分成绩相同,则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相同、初试总分成绩且初试英语成绩相同,则初试业务课2成绩高者优先。

  3.若学校另行增加我院招生指标,则根据招生专业从通过复试但未拟录取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4.调剂生源必须在我院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5.学院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复试巡视制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4.校监察处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15,(0591)83769584;E-mail:fafuyzb804@163.com。学院招生办公室:(0591)86395141,学院纪检委员林老师:***********。

  六、本细则由福建农林大学艺术学院、园林学院(合署)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

  附件2:考生资格审查材料PDF格式模版说明.docx

  附件3: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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