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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2014年接收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4号)精神及工作部署,现就我所2014年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进入我所攻读硕士研究生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高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3.三年学习总成绩在本校专业名列前茅,英语通过六级考试;
  4.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申请办法:
  申请人可在我所研究生教育主页查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有关招生专业及导师情况,并下载《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于2013年9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我所研究生部(ysyzb@fio.org.cn),其他材料待通知复试时带交研究生部即可。
  三、申请材料:
  1.《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1份和推荐信2份;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1份;
  4.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发表学术论文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四、接收程序:
  1.申请人材料经我所研究生部预审通过后,通知申请人来我所进行复试,将对申请人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和外语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复试时须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2.研究生部将通过考核的申请人材料汇总后报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拟接收免试生名单,在我所网站等公共信息平台上公示7天。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我所将取消申请人的资格。
  3.全部程序通过后,我所将向推免生发出正式接收函,推免生须持我所接收函到所在高校教务处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并将相关材料寄送我所研究生部。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学生不能录取。
  4.本所2014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生部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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