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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方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的通知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并填写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登记表》(须有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该表需在11月20日前寄送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还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从本科所在学校获取推免生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此码登录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众网)进行网上报名和报名点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三、其他事项
  1.所有推免生均按非定向类型录取(免收学费),原则上全部给予硕博连读资格。
  2.所有硕士授权学科专业均接收推免申请,且不设指标限制。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口腔临床医学、护理学及生物医学工程还可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申请。
  对于获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我校部分实施专业型研究生“5+3”“四证”培养模式,即于与我校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享受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待遇,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学历证,学位证、规范化培训资格证及医师执照”。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免试生张榜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申请人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学士学位,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5.我校不接收跨专业推免生。
  6.复试形式参照我校《南方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接收材料地址:广州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510515
  联系人:凌老师
  电话:************
  传真:************
  Email:yz2013@fimm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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