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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方医科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学校简介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广东省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开设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的8所高校之一,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办学规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地区招生。现有17个学院,开设本科专业31个,其中7个国家特色专业,10个广东省特色专业,6个广东省名牌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3150人,研究生4898人,留学生1037人。本科生与研究生年度招生比例1.58:1,博士招生规模位列全国独立医学院校第2,在广东所有高校中排名第3。

  学科建设: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后流动站,其中医学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数在全国独立医科院校中排名第二。拥有5个国家重点及培育学科,5个学科入围ESI全球前1%,总体排名位居全省高校第3、全国第64。

  人才培养:学校是国家13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也是唯一一所开设八年制医学教育的独立医科院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高校,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51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7项。近年来,本科毕业生中先后涌现出侯凡凡、夏照帆、孙颖浩3名两院院士。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临床医学通过率最高排名全国第4,中医学3次排名全国第1。2017年本科生获全国临床技能大赛一等奖;同时在“创青春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创业计划类金奖数位居全省高校第一,广东省唯一一所连续五届获得金奖的高校。在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团体总分位列医药类高校省内第1名,全国第3名,连续两届进入全国发起高校行列。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30人,其中院士3人、双聘院士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教学名师4人,国家高层次人才13人,长江学者9人,国家杰青13人,国家特支计划7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3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国家“优青”6人。

  科学研究:现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各1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共73个;先后获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17项,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47项,获奖总数居省属高校第1。201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打破广东高校10年来医学领域创新群体项目零的局面。2016年获国家自然基金218项,全国高校排名28位,2017年获国家自然基金241项,全国高校排名27位。2016发布的SCI论文收录排名位居全国高校55位。截至2017年6月,学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475件,位居全国独立医科院校首位。

  医疗实力:现有11所直属附属医院,展开床位数10727张,年诊疗量达1100余万人次。拥有1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0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2个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南方医院综合实力在复旦2016年度中国医院排行榜位居第15名,其中“科研学术”实力位居全国第7名。

  报考事宜

  一、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专业原则

  (一)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或硕士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二)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一)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学术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学术学位(1003)只接受本科为口腔医学及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肿瘤学(105113肿瘤放射治疗方向)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中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4.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且不招收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三、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四、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0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开放。

  五、报名办法

  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须在2018年1月10日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七、入学考试

  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

  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八、复试

  复试时间:2019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详见http://portal.smu.edu.cn/yzw/通知)

  复试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

  九、录取

  学校收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考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9年7月底函寄考生本人。

  十、费用(按基本学制收取)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

  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口腔医学硕士、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1500元/年/人

  十一、入学

  新生于201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学制

  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为3-5年,博士研究生为3-6年,基本学制均为3年。

  十三、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四、附注

  专业目录、导师信息、考试科目及其它有关信息敬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

  网址:http://portal.smu.edu.cn/yzw/

  邮箱:lzhpl@fimmu.com

  电话/传真:86-20-61648482

  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

  邮编:510515

  2019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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