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2014年我校继续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
三、申请及接收办法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进行复审,并于10月10日之前公布复试名单。
(二)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
(三)各专业导师组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拟接收名单在本校网上公示七天,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10月20日左右发出初步录取通知。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的初步录取通知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
(五)被接收的推免生,凭网上报名得到的报名号、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
(六)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
(七)推免生需将经省、市招生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中旬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我校将于2014年5月下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九)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
我校全面实施以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另外,学校对来自校内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推免生入学注册后,根据其复试成绩和综合能力等情况给与新生奖学金奖励。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传真:************
邮箱:y_zsb@163.com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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