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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报名手续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继续实行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并且"现场确认"的办法。具体手续如下。
  1.网上报名(在线输入)。日期为2010年10月10日至31日,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可预报名,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预报名等效于正式报名、无需重复报名。办法为各地考生自行寻找(不限地点)上网设备(建议有输出装置),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告示的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网上具体要求正确输入(选择)考生本人报考信息(含修改),建议输出(保存)有关表项(信息)。建议用户使用具有固定IP地址的客户端并关闭防火墙。
  2.现场确认。日期为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地点由各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确认点即报考点。办法为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加带学生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加带学历证书原件,建议另有在线输入后输出(保存)的有关表项(信息),到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交报名费及照像费、照像。
任何考生如不进行现场确认即为报名无效。
  3.各地报考我校的下列类别考生的现场确认(亦需先作网上报名(在线输入))的地点及办法必须按下列说明进行。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考生(即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四5(4)的全部考生)的现场确认地点和顺序为:先至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中心、公共管理硕士中心、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再到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交报名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报名费交我校)及照像费、照像。我校音乐学系(音乐学、音乐(艺术硕士))、美术学系(美术学、美术(艺术硕士))、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艺术硕士)、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硕士))、艺术研究所(美术(艺术硕士))的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的现场确认(信息确认、交费和照像)地点为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不需先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费及照像费,另需有在线输入后输出的信息表。
同等学力考生(即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四5(4)的全部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外语等级证书、8门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成绩单)、以上材料均需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费及照像费,另需有在线输入后输出的信息表。
  报考我校音乐学系(音乐学、音乐(艺术硕士))、美术学系(美术学、美术(艺术硕士))、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艺术硕士)、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硕士))、艺术研究所(美术(艺术硕士))的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证书、报名费及照像费、另需有在线输入后输出的信息表。
  4.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和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等信息不得出错,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在上述网上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5.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教育部《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我校依据考生的网上报名(在线输入)的信息(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八.考试安排
  1.2011年1月1日至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原报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即核实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请即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为2011年1月15日至16日,1月1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15日下午外国语、1月16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16日下午业务课二,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艺术学、音乐、美术、设计艺术、工业设计工程专业需延长时日。
  4.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艺术学、音乐、美术、设计艺术、工业设计工程部分科目另定。
  5.初试科目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艺术学、音乐、美术、设计艺术、工业设计工程部分科目另定。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每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200分、300分不等。
  7.我校使用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
  我校使用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我校其余的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专业学位基础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和我校列出的初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
  8.初试方式均为笔试,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艺术学、音乐、美术、设计艺术、工业设计工程部分科目另定。外国语科目不含听力测试。
  9.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通知办法届时另定。
  10.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2011年3月下旬)。我校根据教育部的工作规定,确定复试名单,一般为差额复试。复试名单的通知办法届时另定。
  11.复试时间约为2011年4月上中旬,复试地点为我校各院系所,复试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确定(含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此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者,不予复试。
  13.考生复试时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14.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自行填写调剂志愿及办理调剂事项。
  九.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我校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留存原地原单位的考生、招生学校、原地原单位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并需交培养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另定。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如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学业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一.毕业就业
  一般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留存原地原单位的毕业生按规定回原地原单位。
  十二.我校对2011年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自筹经费培养或委托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交付培养费。
  十三.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有关信息: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报名办法、成绩查询、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录取事项,往年报名录取情况、招生院系所联系电话、考生常见问题解答等,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 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 200241
  联系部门 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 ************
  网址 http://www.yjsy.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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