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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工程硕士考研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教师教育领先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职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按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工程实际中的技术问题。

  二、招生领域
  电子与通信工程(代码:085208)、集成电路工程(代码:085209)、计算机技术(代码:085211),领域以下不设研究方向。
  我校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招生简章另列。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考生如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应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照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上传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本文所在栏《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考办法》(以下简称《报考办法》),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书上使用。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7月12日至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网报时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2015年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根据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查表的"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不需办理)。
  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GCT)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此前请勿将此材料邮寄至我校。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报考办法实行先报考后资格审查,请所有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严格自审,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我校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

  (二)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我校只招收选考英语语种的考生。GCT考生成绩一次有效。
  GCT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生自行购买考试大纲。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确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课考试和相关测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
  GCT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安排见《报考办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时间约在2016年1月,考试地点在我校,具体时间、内容、办法、是否差额、考试费交付等信息,届时见本文所在栏网页通知。
  (四)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招生限额(人)

考试科目名称

参考书目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40

电子技术基础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四版),华成英、童诗白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集成电路技术基础

《集成电路器件电子学》,Richard S.Muller,Theodore I.Kamins等著,王燕,张莉译,电子工业出版社

085211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技术基础

《计算机科学概论》(第11版),J.Glenn Brookshear著,刘艺等译,人民邮电出版社

  考生自行购买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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