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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九、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
  (二)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三)其他
  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工作。

  十、学习年限、学费及开学时间地点
  (一)学习年限与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学费3.7万元。
  (二)开学时间、地点
  2015年3月。报到地点一般为我校中山北路校区。

  十一、咨询和联系方式
  (一)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沈老师
  电话:************、62233261
  电子邮件:yshen@sei.ecnu.edu.cn
  地址: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学院理科大楼B207室
  邮编:200062
  (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办公楼318室320室
  邮编:200241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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