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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东北财经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培养法律硕士的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法律硕士( JM)教育中心负责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教学和管理等工作。

一、 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毕业满两年(期限止于 2009年9月1日)的专科毕业生;

4.本、专科为下列专业的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5. 同等学 力 人员须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达到相当水平( TOEFL550、GRE1700、PETS3、IELTS5.5、大学英语四、六级改革之后的成绩为426分)。

二、 学制和学分

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 3 年。实行学分制,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取得法律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主要依据国务院学位办最新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并利用我校 财经管理学科优势,突出法学与经济、管理等学科密切结合的特色,充分体现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

四、 报名方式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 考生于 10月份通过登录教育部规定的报名网址,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 考生所在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

专业代码: “ 030180 ”。

五、 考试与录取

1.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 政治、外语(英语、日语或俄语)

全国联考: 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具体考试科目以日后教育部规定的为准。

2.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由教育部安排,约在 2009年1月中下旬;地点由当地省、市招办指定。

3.录取方式: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择优录取。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大连市尖山街 217 号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 JM )教育中心(问源阁 110 、 106 )

邮政编码: 116025

联系人:孙老师 安老师

网 址: http://jm.dufe.edu.cn

E-mail : dufejm@dufe.edu.cn

电 话: ************* 84712323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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