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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学院2008年接收在职人员全脱产学习研究生课程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批准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1999 ] 8 号)和《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办[ 1998 ] 54 号)的文件精神,大连外国语学院接收在职人员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课程,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称“随读研究生课程学员”)。

二、招收随读研究生课程学员的学科、专业:

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

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德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思想政治教育。

三、报名时间: 6 月 15 日 — 7 月 10 日 。

四、报名地点:大连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 号楼 605 室)。

五、报名条件和手续: 2006 年 3 月底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具备报名资格。报名时持以下材料:

1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入学登记表(网上下载,一式 3 份);

2 、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一式 2 份);

3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复印件(各一式 2 份);

4 、同一底版一寸免冠照片 2 张;

5 、函报:外地学员可下载“登记表”函报,邮寄地址:大连市旅顺区旅顺南路西段 6 号 大连外国语学院 研招办 刘老师收 116044 ;

6 、住宿费自理,我校可安排学生入住研究生公寓。

7 、报名时交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函报考生邮寄,地址同上),入学报到时交学费人民币 18000 元;

六、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二年,全脱产学习,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 13 门主要课程,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七、学位授予问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 通过我校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主要课程,课程成绩在 75 分以上(包括 75 分)。

2 、 通过在职人员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3 、 研究生在答辩前须在省级刊物发表一篇相关专业的文章。署名必

须是大连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部,并为第一作者。

4 、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交申请费 100 元,通过国家统考后,交纳论文指导答辩费 5000 元。

5 、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硕士学位。

6 、具体情况及要求以《大连外国语学院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为准。

八、入学时间: 2008 年 8 月末和 2008 级研究生新生同时入学,具体时间待定。

九、联系单位:大连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11 — 86111234

联 系 人: 刘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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