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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工业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9 年我校 28 个学科、专业,拟招收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400 名(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09 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网上报名: 2009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大约在 2008 年 10 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域名为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域名为: 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将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复试时要加试至少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4.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 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大约在 11 月中旬。

( 2 )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 3 )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考后,研究生学院将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2009 年 1 月中旬(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三)初试科目:

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业务课一(满分为 150 分);业务课二(满分为 150 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艺术类考生业务课二除外)。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五)初试地点: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并对考生进行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 2009 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应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录取: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

1. 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 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 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 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九、学习年限: 2.5 ~ 3 年。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它

1.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本说明如与国家文件有出入,按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一号

邮政编码: 116034

联系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电子信箱 : yzb@dlpu.edu.cn

联系电话: 0411 86323616 , (0411)86323869

传真: 0411 86323616

联系人:韩老师、黄老师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址: http://yjsxy.dep.dl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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