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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连民族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七、其他
       (一)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且理由充足,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研究生处将组织核实,确有问题时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各领域应对其重新进行复试。
       (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到我校指定的保密印刷厂印刷,并由2人监印,试卷印制过程中的废卷、胶印版须按照秘密文件、资料销毁的要求,及时销毁。印制密封后的试题存放在专用的保密柜中,并分由2人掌管钥匙和密码。试卷应密封批改。
       (三)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电话:*************;举报邮箱:jiwei@dlnu.edu.cn;
       受理单位:大连民族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五)有关事宜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2014年考研复试专题复试经验复试试题复试交流 | 2014年考研讨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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