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公告
1.考生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其中联系电话
1.考生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其中联系电话尽量填写移动电话且必须能够直接联系到本人,以便复试时能及时联系;
2.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仅供参考)见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的大连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上的规定方可报考,且仅限报考国家计划外研究生。
4.跨专业考生原则上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上“四、报名条件”中的“(七)专业条件”的要求。
5.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2013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临床技能训练在本学科内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招收临床医学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招收口腔医学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3”、招收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6.201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仍然采取初试报专业,复试报导师的方法,请考生报考时注意。2013年拟招生的导师信息正在更新中,请考生注意查询(http://210.47.240.30/dmumisweb/public/default.aspx)。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2)考生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复试时按填报的研究方向考核。
3)所有填报的信息务必准确、有效,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移动电话。
4)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5)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6)“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7)“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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