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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我校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择优评定。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1)针对推免生设立“优秀生源”入学奖学金;
  2)针对第一志愿考生设立“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3)针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立“学术创新”奖学金。
  (2)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为45%。
  (3)学校还设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论文奖学金”等。
  4.学校还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设立特别困难补助,设有大商助学金、成大助学金、忠旺助学金、爱心帮扶基金。
  六、报名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1.理工类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我校哲学、法学、教育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学科专业;文科类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我校哲学、法学、教育学和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学科。
  2.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我校除口腔医学外所有学科专业。
  3.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护理学、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仅可报考我校对应学科专业和非临床学科专业。
  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所有学科专业可接受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中,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同时接受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同时接受营养与食品安全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六)同等学力考生需符合如下要求: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复试时提供合格证或成绩单,总分425分以上);修过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复试时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需有两年或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复试时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2.初试合格参加复试者,须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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