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大连化物所)创建于1949年3月,是一个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应用研究和技术转化相结合,以任务带学科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及查询成绩。
2.初试日期:2015年1月上旬,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含统考数学)和业务课二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及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4.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查阅。
五、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请考生届时查询我所公布的复试章程。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均在复试前通过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复试过程中由专家复试小组评议,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录取成绩中可适当加分,最高加分额度为5分。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研究所或院系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研究所或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大连化物所招生领导小组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生。
中国科学院大学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拟录取新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调剂
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科院系统内调剂。我所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学制
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第1年在指定高校集中培训。
十、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我所还提供多项企业奖学金。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按《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规定》执行。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我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并参加转博考核。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在毕业前半年时作为应届毕业硕士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十二、直博生
直博生从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具体方式见《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2015年推荐免试生及直博生申请程序(暂行)》,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十三、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四、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招生信息网:http://www.gsc.dicp.ac.cn查阅我所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址:大连市中山路457号,大连化物所研究生大厦A座703,研究生部。邮编:116023;
网址:http://www.gsc.dicp.ac.cn
联系人:熊川男熊博晖;
电话:*************,84379006;
E-mail:zhaosheng@dicp.ac.cn;xiongbh@dicp.ac.cn
QQ交流群:142993376(加群申请学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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