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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考方式
  2014年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按招考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博士生,学校招收定向就业的博士生一般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0%。

  三、招生计划
  2014年学校计划招收博士生200余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014年学校将继续与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生。培养方式为联合培养、双导师制,实行双学籍管理,以第一导师所在方为主。
  2014年学校将在自主设置的5个交叉学科招收博士生。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是学校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一种新模式、新探索,考生可按招生目录中所列专业和研究方向选择报考。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学制为4.5年(含硕士生阶段),直接攻博学制为4年。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二)普通招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招生非全日制方式学习和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硕士学位)。
  2.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一般按照定向就业形式录取,且已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已修满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③在国内外主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三篇及以上(其中,至少一篇为SCI、SSCI、EI、CSCI、CSSCI期刊论文),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排名前四位、三等奖排名前两位);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相应等级。
  3.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硕博连读条件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考生,应是本校在学一年级硕士生,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并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体办法见《东华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办法》(2013年修订版)。
  (三)直接攻博条件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考生,应是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办法见当年《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六、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3年11月1日~12月15日在东华大学研招网(http://yjszs.d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博士招生”专栏的《东华大学201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2.交费:报考费为250元/人,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
  3.核对初试科目:2014年1月10日~16日考生通过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核对考试科目。
  4.资格审查:考生于2014年3月5日~6日到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递交报考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位证书以及科研能力证明材料等),具体见《东华大学201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材料齐全并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核发加盖公章的准考证。

  七、考试(初试、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3月8日~9日
  初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具体安排以学校研招网上公告为准)
  初试科目: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见《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由学校统一组织。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加考《自然辩证法》。
  2.复试
  学校拟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中下旬
  复试地点:由各报考学院确定(具体安排以学校研招网上公告为准)
  复试内容: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核评价,评价结论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综合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重点考查考生知识应用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详见当年的《东华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

  九、录取
  博士生的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报考材料评价,结合学院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详见当年的《东华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在录取时转入学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建立更具激励功能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相关政策即将出台。

  十一、其它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报名后,应及时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需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签章同意。
  3.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4.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5.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如有变动,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博士生招考相关信息为准。
  学校地址 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邮政编码 201620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政编码 200051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
  传真 ************
  联 系 人 石老师
  网 址 http://gs.dhu.edu.cn http://yjszs.dhu.edu.cn
  电子信箱 gs@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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