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收类型
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
三、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余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00名,专业学位900名。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学习年限一般为2.5 ~ 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习年限一般为2~ 4年(具体参见《东华大学招收各类研究生一览表》)。
五、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
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
同等学力报考者不能跨专业报考。
⑤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五)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 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五)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2014年11月14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
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
7.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五)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专业学位的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MFA)、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不设置单独考试。
单独考试的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初试科目英语为上海市统一命题,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学校自行确定分数线。
8.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9. 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10.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办法参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已确认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六、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日期:
① 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② (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报考我校的考生选择现场确认的报考点应遵循以下规定:
① 以下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并且到东华大学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在东华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
a. 报考我校且在上海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b. 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MFA)(美术领域、艺术设计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
c. 参加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
② 报考我校且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
4.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网报和现场确认后,须将以下材料寄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a.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b.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证书复印件);c.大学本科六门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初试,初试合格参加复试时须审查上述材料的原件。
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七、考试时间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
① 初试时间: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9日上午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9日上午8:30-12: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② 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其中,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MFA)(美术领域、艺术设计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和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东华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③ 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历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单独考试英语为上海市统一命题,其他初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历史学基础满分300分)。
④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 复试
① 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上中旬进行。考生届时可根据我校复试公告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http://yjszs.dhu.edu.cn)复试时间、地点、复试要求。
②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③ 考生复试时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八、录取工作
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其他
1.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在招生各个阶段,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栏所列人数为拟招收人数(含推免生),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生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情况确定。
4.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点和专业学位硕士点(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外),均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报名后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我校研招办。
7.凡涉及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如有变动,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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