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
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凝聚态物理.光学.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应用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管理.物理化学
三、申请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doc)2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5.如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由所在母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于2008年10月10日前寄(或送)达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生,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如有特殊情况,可在面试时提交。
3.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我校将于2008年10月15日之前,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教育部网报规定时间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报及现场摄像),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5.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立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试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联系方式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邮编:130022
电话:(0431)85380204(兼传真)
网址: http://yjs.cust.edu.cn
Email:custyzb@sohu.com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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