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春理工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
四﹑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3年-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课程考试合格,进入论文研究阶段,论文答辩通过者由长春理工大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待遇
工程硕士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学生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学位条例》要求,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做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我校工程硕士招生领域
机械工程(085201)光学工程(085202)
仪器仪表工程(085203)材料工程(085204)
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控制工程(085210)
计算机技术(085211)软件工程(085212)
化学工程(085216)工业工程(085236)
七、其他
2013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582476
传真:(0431)85380204
网址:http://yjs.c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