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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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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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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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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语言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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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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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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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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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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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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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MBA/MP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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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语言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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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宗教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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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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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户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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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114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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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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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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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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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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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语言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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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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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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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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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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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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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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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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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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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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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身份证须知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新生可将户口迁至中央民族大学(也可选择将户口留在原籍不迁至学校),为及时办妥入学手续,望新生注意做好以下准备。
  一、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规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非在职类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等两类新生,可自愿将户口迁至中央民族大学学生集体户口;所有定向就业、在职民族骨干及京籍学生户口一律不得迁入学校集体户口。
  二、新生自带《户口迁移证》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照片,迁移证迁往住址一律转至“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户口迁移证不得涂改,研考档案中使用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与迁移证一致,如有出入,户籍关系不得迁入我校。在完成迁入手续前,更改研考报名时登记的各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等,导致户籍最终无法迁入者,后果自负。
  三、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字迹要填写清楚;“出生地”、“籍贯”须注明到市县一级;“民族”一栏必须写全称,如:“哈萨克族”不能写成“哈族”;“备注”栏中要注明农业人口或非农业人口(如当地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由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注明“已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在“居民身份证编号”一栏中须按本人的出生年月日注明身份证号码。
  四、新生在生源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时,应仔细核实《户口迁移证》中各项目(姓名、性别、民族成分、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字迹必须工整,发现错项要在生源地派出所及时更改,迁移证上如有涂改须当地派出所重新盖章。新生到京提交《户口迁移证》后,不能再更改其中各项内容。
  五、自带身份证。外地新生入学后需换发北京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尚未办理身份证或已办理但未领取的,必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明上注明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上户口。身份证号码须与出生年月日期相一致。
  年满16周岁,在当地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新生,迁移户口时,应找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本人的出生年月日给其编号,并在“居民身份证编号”一栏中注明是否发证。
  六、新生在入学时如未将户籍关系转入中央民族大学,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后不再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七、办理北京市身份证费用20元(款项均交派出所)。
  八、希望新生根据以上要求在当地办好各种手续,到校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入户手续。户籍迁移证有效期一个月,请注意办理时间。


                                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新生住宿须知

  一、关于研究生住宿安排有关规定
  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寓部楼宇报到,根据学校的要求,研究生住宿安排规定如下:
  1、本校在职教工不安排入住。
  2、北京生源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若确实需要住宿,请写书面申请及时交到公寓部办公室(学生公寓4号楼一层东侧)。待新生住宿安排结束后,根据房源及床位的情况,再行安排。
  3、不住宿的学生请及时到公寓部办公室办理走读手续,经财务处核实后,不收取住宿费用。凡不住宿的学生未办理走读手续,将以住宿生的身份收取住宿费用。
  4、入住后,因个人原因,包括出国、休学、参军、转学、退学、走读等各种原因不再住宿的同学,请及时到公寓部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否则将视为住宿学生并交纳住宿费。
  5、学校只解决学制内学生的住宿。
  6、因招生人数比往年增多,房源有限,各院系招生人数比例不同,会出现院系混住。要求学生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住宿期间相关规章制度
  1、认真遵守住宿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2、保证在住宿期间文明礼貌、内务整洁、安全用电、爱护楼内设施和室内设备。
  3、节约使用水电等资源,爱护各种设备,发现设施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要赔偿。
  4、入住学生应认真履行值日义务,每日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做到室内干净、整洁、卫生,并主动接受和配合公寓部的监督检查。
  5、在学生公寓内文明住宿,保证不发生以下行为,一经查出,公寓部有权报请学校按有关规章给予校纪处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赔偿,或取消住宿资格。
  (1)在学生公寓内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和书写。
  (2)在学生公寓内藏有、观看、传播涉及法轮功等反动、迷信、邪教方面的书刊和物品。
  (3)在学生公寓内藏有、观看、传播不健康的碟片、书刊、物品。
  (4)在学生公寓内酗酒、吵架斗殴、打牌、赌博等。
  (5)在学生公寓内违章用电、使用劣质电器或使用明火。
  6、每间寝室每个床位都是学校的资源和财产。若出现以下行为,一经查出,公寓部有权报请学校按有关规章给予校纪处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交纳赔偿金。
  (1)不得以各种原因,独自占用一间房,同时服从公寓部对房间住宿调整。
  (2)为了楼内的安全和管理,不得将学生公寓内床位出租、转借或占用。
  (3)为了不影响其他住宿学生的休息学习,杜绝在学生公寓内留宿异性和他人及小孩。

  三、日用物品
  1、卧具: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质量监督局[2008]202号文件精神,为保护学生健康,学校只批准经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并认证的卧具厂商入校直销,新生报到时自愿选购。如自带,请选用质量合格的新产品,以防止带入“黑心棉”及各类传染病、虫害危害同学们的身体健康。
  由两个厂家直销床上用品,最高限价520元/套,包括被子1件、褥子1件、被罩2件、床单2件、枕巾2件、枕套1件、枕芯1件、毛巾被1件、蚊帐1件、床垫1件共计13件及包装袋一个。(注:床板的尺寸为195cm×90cm)
  2、日常衣物:入学时北京天气仍然较热,需携带夏季衣物。

  四、注意
  各公寓楼暑期都有加固装修工程,且工程量大、时间紧。因此提醒同学们,公寓楼只能在报到日安排入住。
  详情可咨询后勤产业集团公寓管理服务部的电话:6893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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